《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文本解析(二)
2024.11.01
在上一期中,我们介绍了《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些基本提示及说明。本期我们将继续解读《指标体系》文件。
专职人员
专职人员是团体标准组织高效运作的核心,他们不仅需要数量充足,还需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01、人员数量
团体标准组织应配置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且应为本组织正式员工。
提交说明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可证明劳动关系的记录,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发放证明等。
2、需要提供任职文件及对应的岗位说明书或职位职能说明书。
3、没有劳动合同的会长、理事长等领导不能列入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范围。
02、能力条件
专职人员的能力是团体标准组织质量的重要保障。
具体要求包括:
1、第三方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指任意从事标准化专业的机构。推荐使用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协会、标准审评中心及标准出版社等组织的培训活动。
2、证明材料:提供三年内承担的标准制修订任务证明材料,包括标准文本,参编证书等任意证明材料。
3、证书有效性:要求证书为2015年以后颁发,以确保专职人员的标准化知识更新符合当前行业要求。
4、正式工作人员:只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工作人员才能计入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范围。
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团体标准组织规范化的基础,要求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和公开性。
1、团体标准管理基础制度: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团体标准管理基础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2、标准制定程序:结合组织工作实际需求,设计一套符合标准化工作一般原理的标准制定程序,并对各个环节进行详细规定,确保程序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3、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4、申诉和投诉机制:建立一套明确的、完整的流程机制,接受各方面针对于本组织团体标准化工作全流程的申诉和投诉,并公开相关信息,以维护组织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管理合规性
管理合规性是团体标准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求组织在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01、收费问题
团体标准组织在活动中应确保没有因各类收费问题被处罚。这要求组织在收费方面应明确收费标准、费用来源和支出项目,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02、佐证材料
提交标准经费管理办法作为佐证材料,该办法应详细规定经费来源、经费支出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等内容。
03、收费和支出核查
在核查时,应重点检查某项团体标准的收费情况和支出情况,确保费用使用合理、透明。同时,征集参编单位时,应避免明文摊派费用现象的发生。
04、经费使用明示
经费使用情况应明示,经费管理办法应通过组织官网或团标平台明示,以增强公众对组织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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